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 第0107号建议的答复

赵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对于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指导和借鉴意义。

近年来,在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到20项民心工程,建立健全具有天津特色、适宜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973”养老格局(97%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3%老年人机构养老)。

近几年,我局积极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主要开展机构层面相关工作:

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养护院、护理院等养老型医养结合机构,除享受一般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外,还利用中央下达的养老服务彩票公益金还给予相关改扩建资金支持,近两年补贴7家医养结合机构共350万元。目前,我市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45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30家。

二是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在卫健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市签约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246(291)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7%。

三是出台我市养老机构地方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已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此标准整合了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有利于把养老服务中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服务融合在一起,解决了有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更好地服务老人、满足老人的需求。主要有两种路径,医养结合路径一: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规范提出,未来天津市医养结合服务中的医疗服务,由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提供,包括医务室、综合门诊部、护理院、医院(一、二级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形式,其内设医疗机构需要满足规定标准;医养结合路径二:院外签约医疗机构。规范提出,有院外有相应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其签约医疗机构可包括综合门诊部、医院(一、二级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并对签约医疗机构标准提出了要求。

四是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先后出台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等5个地方标准,形成了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投入786万元,鼓励老旧机构消防改造,投入3795万元,用于不达标养老机构基础指标整治。对照115项标准,指导养老机构建章立制、狠抓不达标养老机构整治整改,我市参加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率100%,基本指标不合格养老机构整治率100%。引导保险经纪、专业安评、第三方评估等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进行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监督,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率仅为0.6‰。我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的做法获得了民政部的表扬。

五是加快推动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支持。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指导意见》重点任务第六条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2019年5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对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办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根据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审批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为申办人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2019年11月28日,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62号),为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进程,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就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进行明确规定。

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9〕2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8号)等文件,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有关任务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做出科学规划,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一是形成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家庭养老,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搭建管理服务体系,创新运营模式,打造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建立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鼓励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开展以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发展“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探索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联动机制。在全市开展老年助餐试点,为高龄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

二是实现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实现养老床位逐年增长,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至35张,优先满足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进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三年行动方案》,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落实,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加快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出台专项政策举措,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增加“医养护”床位;开展“老年人就医服务月”活动,推出医养结合服务措施,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一是增加养老机构床位。到2021年,新增床位数1.4万张,总数达到8万张。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养老床位1440张。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社会资本举办或承包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收住健康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100元,收住失能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300元。到2021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三是加强养老人才培训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提高养老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补贴标准。

三是提升我市服务机构保障能力。从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上界定各类养老机构定位,优先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入住养老机构。各类养老机构在收住群体、收费价格方面不同定位。一是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作用,制定了《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只收住特困供养人员、政府保障对象和优待对象等6大类老年人。二是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预留15%—20%的床位,收住特困供养人员和政府保障对象,其余床位以收住失能老年人为主,按市场价格收费,其收取费用的一部分用于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和政府保障对象服务标准。三是对社会办机构收住不同老年人采取差异化补贴,鼓励收住失能老年人,还可承接政府委托的特困供养人员和政府保障对象。四是对农村敬老院通过“撤、并、转、改”等方式,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撤”是撤消设施老旧、安全不达标的农村敬老院;“并”是将部分敬老院与所在地光荣院、养老院合并成“三合一”区级综合型机构;“转”是将小型敬老院中收住的老年人转到设施较好的敬老院或养老院;“改”是新建或将具备条件的敬老院提升改造。

四是丰富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院、养护院、托老所、社区嵌入式等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开展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依托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强化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一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深入合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二是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鼓励老年人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预约家庭医生就诊。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在基层机构内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此外,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牵头制定《天津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到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0%、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80%、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家庭病床服务能力达到1万张。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