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一级改革推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南开区、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2017年11月,南开区被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7〕252号)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为更好地推动南开区高效务实开展试点工作,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成立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小组的通知》(津民函〔2018〕19号),成立“天津市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小组”。小组由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南开区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督促指导机制。
4月12日,南开区委区政府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印发《南开区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开政发〔2018〕4号),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您的建议非常好,切实可行。下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向全市推广成功经验。二是开展对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试点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18年6月5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