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独生子女家庭老人陪护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为了解决含独生子女父母在内的老年人生病住院无人照料等问题,国家正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该制度是探索建立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在上海等省市试点,今后将在全国逐步推开。
在培养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方面,上海《条例》第四十三条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市级层面制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区级层面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就业政策措施,明确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把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其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努力建立一支规模与需求性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
河南省在《条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支持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此外,鼓励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条例(草案)》还提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入调研,并随时关注其他省市相关政策的运行情况,如果有成熟且能落实到位的经验做法,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试点,推动政策的落实。再次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迈上新台阶。
2018年5月31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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