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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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50号提案的答复

  王书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天津市美丽社区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美丽社区是美丽天津的缩影。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以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主线,大力开展美丽社区建设,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努力将社区打造为和谐、宜居、文明、美丽的幸福家园。自2013年至2017年,全市共创建789个美丽社区。

  (一)注重顶层设计,实现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和创新社区治理的新要求,将美丽社区建设纳入美丽天津建设整体布局,强化推动,从2014年起连续4年将美丽社区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统筹推动工作,2013年到2016年共创建659个美丽社区,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创建500个美丽社区的目标。为进一步推动美丽社区建设,加强各部门合力,2017年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2017-2020年美丽社区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计划从2017年至2020年,每年至少创建100个美丽社区,届时全市将至少创建1061个美丽社区,约占全市社区总数的61%,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完善美丽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将原来的6大项81个指标修订为6大项60个指标,使修订后的指标更加具体和具有操作性。

  (二)注重强化党建引领,凝聚美丽社区建设合力。高站位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精神,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将深化党建引领下居民自治机制、完善社区协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14项社区治理任务清单纳入城市基层党建目标,增强社区统筹协调功能,构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良性互动格局,为党建引领下的城市社区治理创新提供制度支撑。高标准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依托社区“大党委”制度,我局配合市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找准利益共同点和互动结合点,广泛吸收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多渠道参与社区治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高水平引领党员发挥作用,指导社区广泛开展党员社区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结合党员居住区域、生活规律、兴趣特长、能力精力等因素,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注重完善服务,满足多元需求。着眼满足居民日益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达标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设施水平。市级财政投入近1.4亿元补助市内六区开展社区办公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作,目前全市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基本达到300平米以上。社区办公经费标准由每户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美丽社区载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托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就业、救助、法律、文化教育体育、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进社区,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方便居民群众生活。

  (四)注重环境整治,实现清洁美丽。大力开展清洁社区专项行动,实现居委会、物业管理、旧楼区综合功能提升改造三个全覆盖。坚持把环境整治作为创建“美丽社区”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僵尸车”、社区环境、停车秩序等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卫生脏乱、私搭乱建、停车混乱、非法广告张贴等突出问题。建立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居委会对物业的指导、监督、协调作用。推行旧楼区长效管理全覆盖考核,委托第三方对旧楼区实施综合考核,采取定期巡查、中期复验、专项检查、实地推动、重点督办、专项督办等措施,建立考核成绩定期向各区委、区政府通报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对街镇绩效考核和美丽社区评定的指标。

  (五)注重有序自治,激活主体参与。坚持以完善社区组织体系为引领,有序有方拓展居民自治。在全市社区推行了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协调议事会“五位一体”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健全了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委会实现100%户代表直选。大力丰富了社区民主评议,大力实施居务公开,组织居民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各类民主活动,引导居民理性表达意愿和诉求,实现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建立健全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理事会、协商议事会、居民听证会等协商议事形式,组织居民围绕社区公共事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热点问题广泛开展社区协商。

  (六)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保障。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实施“4+N”的职数配备,建立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参照新入职公务员应发工资水平确定薪酬总额起始标准,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等级序列,健全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办法》还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进行了明确规定,推动管理进一步长效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素质和水平。同时,坚持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设立社区社会工作员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将职业水平与薪酬等级相挂钩,取得并聘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视同工作年限,提升薪酬待遇水平。市人社局依托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建设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岗位进修、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服务。同时组织了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京津冀社区教育论坛暨社区教育管理者培训、三社联动、“互联网+”等多次岗位培训及高级研修项目,2017年共计培训相关人员1200余人。

  (七)注重动态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美丽社区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创建”与“回头看”相结合,加大居民满意率的测评与运用,充分尊重居民群众在美丽社区创建工作中的“发言权”,切实让居民体会到美丽社区创建的获得感。为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问题,长期坚持和巩固美丽社区的创建成果,从2016年开始,我们对已创建成的美丽社区开展再巡查,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再巡查主要围绕社区环境、日常管理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精神状态等开展,力求通过这种方式,让美丽社区珍惜荣誉。2017年我们对已经创建的50个社区开展了再巡查。对问题突出的社区,及时反馈各区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社区,取消美丽社区称号,2017年各取消和撤销了一个美丽社区。我们将继续坚持“创建”与“再巡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美丽社区创建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美丽社区“再巡查”活动,确保美丽社区美在长远。

  (八)注重分类指导,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多措并举规范社区物业管理。一是对新建商品房小区全部落实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二是引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关键环节,要求各区房管局会同项目辖区的街道(乡镇)指导推动业主大会继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三是继续推动落实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促进美丽和谐社区建设。四是通过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开展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化考评、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考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环节监管等方式,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的监管,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适应完善社区治理方式的新要求和社区居民实际需要,不断提升美丽社区创建质量和水平,把美丽社区创建作为推动社区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的重要手段,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让广大居民群众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2018年6月6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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