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年卡、残疾人卡实行年检制度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交通运输委、残联研究答复如下: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现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10月31日前,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下一年度年满65周岁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制卡,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由“一卡通集团”依据公安局提供的老年人信息完成具体制作;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各区在12月31日前完成新卡发放工作(修改意见同0086)。
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共发放敬老卡约230万张,其中2017年底发卡15万余张,老年人免费乘车日均约50-55万人次。从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情况看,我市实行老年人免费乘车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出行,特别是对低收入老年人,减轻了他们出行的负担,得到了老年人的普遍赞同。同时,我们也发现敬老卡在管理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卡成为“睡眠卡”,造成制卡资金浪费。由于人户分离、死亡未销户、出行不便不需用卡、农村地区不通公交车不需用卡等原因,个别敬老卡至今无人领取,成为“睡眠卡”。二是“死亡卡”散落个人手中,导致违法冒用现象。
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5号),其中第九项重点任务提出“继续实施我市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敬老卡的使用管理,方便老年人出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迈上新台阶。
2018年5月29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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