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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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的答复

  林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和完善天津市居家养老配餐送餐服务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委、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1年起推动老年社区助餐服务,经过几年努力,以社区食堂为主要方式,开展老年人配、就、送等助餐服务。但随着我市社会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形式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助餐服务面临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是老年人助餐服务主要困难并非在于助餐点位缺少,而是在于送餐困难。2015年底,我市的助餐服务已经覆盖市内六区,其他区县至少覆盖50%以上。在2014年初,我市市内六区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导致大批老年配餐企业停业,其余部分配餐企业改成电动两轮车送餐(载货量少且不安全)后,送餐用工成本更是逐年提高,对老年人助餐服务造成较大影响,许多社区食堂无法再行提供送餐服务。

  二是老年人购买力和意愿较低。2016年,我局开展了老年人服务需求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市老年人平均收入在3000以下占老年人口数的85.5%。伙食费支出平均为728元,占消费总支出的42.75%。另外,在对各区养老调研中统计,城市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8-10元/每餐,农村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5元左右/每餐。而实际情况是,由于老年人对配餐的要求较高,按照以上价格和要求配餐企业是很难赢利的,这一点,也影响了相关企业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热情。

  三是市场线上配餐服务发展迅速。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线上配餐、外卖服务发展极为迅速,许多老年人采用新的方式订餐,对传统老年配餐服务冲击较大。

  尽管面临种种困难,但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仍然会同相关部门到北京、上海、广州、南京、苏州等一些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从考察情况看,这些城市在老年助餐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远超我市,补贴方式从补老年人、补建设、补运营、补用工等方面入手,切入点全面,且相关部门均有扶持政策,但也普遍存在“费效比”较低的问题。通过调研并结合我市财力情况,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及时改变老年助餐服务思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助餐服务,提供的配套服务和工作主要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照料中心的助餐作用。2014年开始,积极推进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实现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把配、就、送餐服务作为四个基本功能之首。目前已完成175个试点,2018年拟继续推进52个试点的建设。

  二是改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过去“补砖头”逐渐向“补人头”过渡,将补贴由补企业改为补老人。2017年将我市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发放方式由“养老服务劵”变为现金,增加困难老年人可支配收入,满足老年人自主化、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向有效需求转换。

  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选择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为就近社区开展助餐、家政、护理等服务,今年正与财政研究对应的运营扶持政策。

  四是进一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按照市领导要求,参照广州助餐模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意见。

  我们将按照以上要求继续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感谢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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