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津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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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救助贫困妇女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残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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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大救助力度,形成救助合力问题 1、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民政部门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通过提高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开展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等,努力提高包括贫困妇女在内的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一是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标准,通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今年4月开始,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860元;给予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720元,农村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月1720元(低保标准2倍),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1290元(低保标准1.5倍)。今年4月起,我们开始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了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00元、400元。二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我市已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家庭,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到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托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平台,采取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式做好门诊补助和住院(门特)救助工作,住院(门特)救助最高比例达到85%。全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40家,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对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救助对象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10万元。今年我们又出台了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对不享受低保待遇,但收入相对较低,因病支出超过家庭收入2倍的人员给予救助。此项政策突破了仅以收入界定贫困不考虑支出情况的现状,向探索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迈出了第一步。三是完善教育救助,为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因困辍学,我市各级教育机构坚持按照“政府救助、学校资助、社会资源有益补充”的方式,实施了“两免一补”优惠政策,设立了高中、中职助学金、普通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助学贷款等教育救助资金,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四是完善住房救助,我市将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发放租房补贴,优先配租公租房,实施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等政策,为困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此外将住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帮助他们重建和维修危陋住房。五是逐步建立困难残疾妇女救助保障体系,我市已逐步建立贫困妇女的救助保障体系,在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体系之外,还开展了对重度和低保残疾妇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和困难残疾妇女的取暖补贴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4〕19号)的要求:为自愿按照二档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的低保或重度残疾妇女,代缴全额或50%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关于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津残联〔2016〕16号)的要求:对本市有重度残疾妇女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妇女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每年400元取暖补贴。 2、逐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市残联、红十字会、总工会、慈善协会和救助基金会等社会救助组织多年来在开展社会救助中,始终注重与政府救助相衔接,针对不同情况开展急难救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天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医院协会、护理协会、社工协会、老年产业协会等21家社会组织,设立了流浪儿童关怀、扶老助老明亮双眸、天使传递健康、单亲困难母亲救助、扶老助老“居家保”老人紧急救援和生活帮助服务20余个公益创投项目,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救助中的补充作用。 二、关于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问题 一是在各区已有的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基础上,市财政一次性安排3000万元用于渤海女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支持市妇联对妇女创业者提供针对性强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开发大额贷款、农户创业贷款、个人经营商铺按揭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提供单项贷款额度,加大对妇女创业的支持力度,为妇女同胞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融资渠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残疾贫困妇女,创办企业的给予20000元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残疾贫困妇女从事个体工商户并以个人名义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的,按当年城镇职工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缴费金额的75%给予补贴。 二是符合条件的残疾贫困妇女,均可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或通过天津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信息平台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开展“一人一案”职业测评服务,了解自身职业优劣势,由残联筛选适合的岗位进行推荐面试,并可免费参加由各级残联组织的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可进入残疾人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就业见习,并享受免费的在岗转岗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自2015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拨付1050万元,支持市妇联推出服务妇女儿童八件实事等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举办公益讲座、创建示范基地、成立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解决妇女在就业、培训、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困难救助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三是支持妇女手工编织发展,市财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针对手工编织行业的特点,量身定做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对规模较大的编织企业认定为再就业基地,每个补助500万元;实现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托底安置,给予短期的岗位补贴;对实现稳定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提高妇女就业的稳定性。 感谢贵单位对本市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加强对贫困妇女精准救助和帮扶力度,为解决贫困妇女实际困难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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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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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赵楠 |
联系电话:2341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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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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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教育制度、完善住房救助、逐步建立困难残疾妇女救助保障体系等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逐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在各区已有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基础上,市财政局专项资金,加大对妇女创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残疾贫困妇女,可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接受培训。支持妇女手工编织发展,量身定做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提高妇女就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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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