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峰代表: |
||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市建立养老服务实验区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
||
您的建议切合党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居家为主、机构补充”的养老体系建设,也代表了我市老年人的养老诉求,对推进天津市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一、关于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问题 去年,我局在深入调研、赴外地学习的基础上,完成《天津市“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意见》。而后,按政府要求,修改为《天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并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7-2020年)》12个行动计划之中,现待市政府批准发文。 二、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问题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发文后,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立即展开行动,先后3次征求17家单位意见,起草了《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津发发〔2017〕35号文),围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政府养老兜底服务、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增强政策保障能力4个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 此外,我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1家单位,制定并转发《关于做好民政部等部委<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7〕6号),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联合市审批办等12家单位,制定《关于做好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7〕28号),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民间资本潜力。 三、关于建立我市养老服务试验区问题 去年11月,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在全国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试点的方案及有关标准都是参照我们的试点制定的。日前,通过我们的积极申请,河东区被民政部和财政部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申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811万。[1] 我们主要开展以三项工作:一是建立督促指导机制。成立由市民政、市财政和河东区共同组织的督促指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吴松林局长担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二是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指导河东区制定《河东区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方案》和《河东区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制定7项基本任务,推出4项特色任务,主要在建立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供给侧改革和推出河东区惠老服务卡等方面探索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模式,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总结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目前,试点方案已上报民政部和财政部。三是同步推动市级试点。在推动全国试点的同时,我们将和平区、南开区、东丽区列为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引领带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四、关于智能居家养老问题 自2016年以来,我市把“互联网+养老”作为一种产业,将“互联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到养老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一是培育了服务新业态。我们多次举办“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展示推介会”,实现了企业与社区、服务与需求、政策与市场3个对接,确定南开区、和平区、东丽区为试点,给予资金支持,吸引智能企业进驻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以线上线下服务进入社区和老年人家庭,打通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推广了养老新模式。近几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鼓励支持下,行业协会的组织引导下,帮助企业积极创新探索,为老年人提供了多样性、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消费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有10种:即:智慧型终端综合服务模式、安居为媒消费养老服务模式、樱桃社区联合互助养老模式、一中心多站点服务模式、以广电网络为基础双向互动服务模式、紧急救援与生活帮助服务模式、机构养老与延伸服务并举模式、医养结合型康复医疗服务模式、“社区有我”定制智慧居家养老模式、365天亲情陪伴模式。同时,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这些企业和服务模式在社区落地。三是激发了市场新活力。我市成立了“天津市老龄产业协会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通过专业的社会组织,整合具有智能、互联网+功能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金融保险、产品流通、科技研发、护理培训、文化旅游等企业资源,把智能养老服务作为一个行业组织起来,通过政社互动、政企互动,为我市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经验交流、协同发展的平台,培育、推动和促进具有天津特色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智能居家养老落地社区254个。 下一步,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春峰代表提出的实验区的意见建议,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55号)有关精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每季度至少1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向全市推广成功经验。 三是协调争取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市政府对区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四是做好国家第二批试点的准备工作。 五是突出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倾斜,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增加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用力。 非常感谢李春峰代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代表全市老年人及我们多向相关部门呼吁,共同重视和关心我市的养老事业。
|
||
2017年5月12日 |
|
|
|
||
工作人员:赵楠 |
联系电话:23413073 |
|
|
||
|
||
※办理措施※ |
||
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55号)有关精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每季度至少1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向全市推广成功经验。努力协调争取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市政府对区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全力做好国家第二批试点的准备工作。在后续的工作中,突出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倾斜,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增加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用力。
|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