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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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20号建议的答复

  李大为代表:

  您提出的“请市民政局研究制定措施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您详细分析了我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现状,并且提出了诸多建议。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客观,对我市养老行业的发展很有帮助,非常有借鉴和参考的意义。

  目前,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较低,职业压力较大,职业认同感不高,流失率较高,职业期望较高,特别是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地位低,收入不高等,一直是阻挡其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截止2016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43.90万人,占总人口的23.35%。其中,65岁以上156.75万人,80岁以上35.93万人。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急需大量的养老服务护理人员。按照《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到2020年,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我市目前养老服务人员不足1万人,护理人员严重不足。因此,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满足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紧迫需要,是各级政府、院校和养老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

  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社会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员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截至2016年底,我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80%。

  为培养高级养老服务人才,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增设养老专业,2009年,市民政局与天津职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学制三年,由市扶老基金会予以50%学费资助,已有100多名学员毕业,走上了养老服务岗位。2015年,经市教委批准,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三年制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专业设有老年护理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护理专业技术的养老服务管理人才。

  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的吸引力,改善从业人员的待遇及保障条件,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8]27号)和《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津劳社局发〔2009〕71号),对从事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的人员,与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由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的,由各区民政部门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取得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再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2014年,天津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津人社局发〔2014〕24号),对家庭服务业中的养老服务机构招用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15年3月,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落实养老服务用工政策实施办法,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同时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两项补贴,每名从业人员每月可享受1415元补贴,并已在部分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先行开展试点。

  为提高养老护理服务水平,我市出台以下鼓励政策:一是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政策。自2008年起,市委、市政府按照“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原则,建立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2015年,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启动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建立了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普惠性的职业培训制度,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按市场需求程度给予培训成本80%--100%的培训费补贴、100%的鉴定费,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还可按每课时6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费补贴。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护理员等职业均列入《目录》,养老服务人员可按其身份参加相应职业和等级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津贴,以此减轻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经济负担,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养老失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支持建设养老护理职业培训载体。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培训养老服务人员的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组织职工带薪脱产、半脱产培训参加《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培训等级,企业可以享受50%的培训津贴;开设护理类学制教育专业的职业院校,可以单独或者与企业合作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受训人员享受的培训费补贴直接拨给院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享受培训补贴。三是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取得落户积分。经与市公安局沟通,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养老护理人员纳入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以积分落户方式取得我市户籍时,其取得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职业市场紧缺程度和等级,可分别获得15分至50分的职业资格积分。

  2016年,为提高全市养老护理员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了三批养老护理员培训,共培训600余人。同时,为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水准,市养老机构协会还组织开展了“十佳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一批护理水平高、职业素质好的一线护理员被评为最美护理员,增强了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职业认同感。

  2017年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方案》,重点突出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要求护理员均应接受岗前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欺老虐老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需要对养老护理员进行中、高级职称技能培训,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保障、激励和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确保扩大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吸引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人员的良好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5月25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办理措施※

  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方案》,重点突出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要求护理员均应接受岗前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欺老虐老行为。我局将根据需要对养老护理员进行中、高级职称技能培训,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保障、激励和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确保扩大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吸引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人员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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