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喜增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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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护理服务相结合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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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基本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医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打造了具有天津特色的“973”养老服务格局。 一、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是当前社会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自2008年始,以政府购买方式,我们对低保、失能等8种人(60岁以上4类、80岁以上4类),按照需照料的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2012年,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2013年,在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率先开展试点,开展城乡统筹,将农村老人逐步纳入补贴范围。 居家养老服务由社会组织、企业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始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1日起,经市政府批准,将服务(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元、200元和400元,调整到200元、400元和600元。截止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困难老年人近4.4万人,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每年预计各增支2500万元。 二、社区养老服务 我市在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一是以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的日间照料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184个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其中服务中心779个、服务站405个,床位7496张,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就)餐、家政、文体活动、健身康复、医疗保健等服务,其服务覆盖全市244个街道。我们将照料中心作为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阵地,开展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出“4+4”服务模式,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12万元的运营补贴和用工补贴,并为养老床位购买综合责任险,推动照料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共有60个社区开展试点。二是以社区老年食堂(配餐中心)为平台的老年助餐服务。全市建立老年配餐中心和食堂386个,中心城区老年助餐服务已基本覆盖。三是以托老所为载体的短期托老服务。全市建成社区托老所16个,为子女临时不在身边,家中无人照料、陪护的老年人提供短期托老服务。四是以养老机构为载体的社区专业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在城镇扶持了21家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把机构内专业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等引入社区家庭,让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专业化服务。五是以“互联网+养老”为载体的智能服务。2016年,我们打造10种智能服务模式,培养46家智能服务企业,落地社区500余个,服务47.2万老年人。实现企业与社区、服务与需求、政策与市场3个对接,以线上线下两种服务方式进入社区和老年人家庭。 从社工协会了解,全市共有志愿服务队伍6295个,注册的志愿服务者超过100万人,其中开展养老服务是志愿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医养结合服务 2015年11月,我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 在居家层面,102号文件要求:“开展家庭医生为老年人签约服务,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到2017年完成签约120万人,到2020年实现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为城乡老年人每年体检一次,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每季度随访一次”。 在社区层面,文件要求:“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专业优势,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设施内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 从市财政局了解,2016年市财政投入资金1.7亿元,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较上一年度增长0.4亿元。下一步,市财政将积极配合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出发,研究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同时,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作用,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做好我市老年人养老工作。 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不断加大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力度,特别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开展多样化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开展基层适宜的家庭病床服务,对脑血管病导致偏瘫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失能老年人,由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服务能力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截至目前,全市为140.5万老年人开展了免费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率为76.8%。2017年,将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居民自愿为原则,依托医联体实行组合签约,推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向全程、综合、连续和防治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转变,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及特困、孤老、高龄空巢、失能、离休老人、失独等重点人群。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推动签约患者社区预约就诊,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签约居民就医体验。推动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于签约服务提供、居民体验改善和感受度提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和交流平台,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四、关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下一步打算 去年底,我们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和老人日间照料”列入东峰市长提出开展的“突破重点、补足短板”12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和老人日间照料的工作方案》,重点解决我市社区养老和照料中心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将社区养老纳入绩效考核。为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力度,我们努力把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工作连续第9年列入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2017年主要完成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新建照料中心30个。重点向农村和城镇空白社区倾斜,将各区新建照料中心指标分解下达。二是转型升级照料中心30个。推动已建成的照料中心转型升级,兼具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功能。三是新增照料中心运营改革试点116个。按照“新账不再欠,老账逐年还”原则,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保障照料中心可持续发展。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通过运营补贴方式,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租赁、购置等方式,在市内六区各兴办1-2个试点,缓解部分老旧社区插建照料中心难问题。五是推进全国居家社区试点工作。积极申请河东区为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1]在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探索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模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引领带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三)推广智能养老服务。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把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我市养老服务的一大特色,鼓励引导各种服务模式竞相发展。鼓励智能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鼓励照料中心作为平台开展各类智能化养老服务,使智能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相辅相成,共惠老人。服务覆盖扩展100个社区,受益老年人扩展到100万,逐步使智能化成为本市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向和重要手段。 (四)实施第三方评估。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方式,统一规范社会化养老服务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护理等级、取得政府补贴资格、政策支持的养老服务设施效能等补贴事项,对申请养老护理补贴的老年人,实行“先评估后服务”;对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行“先评估后入住”;对符合政策支持的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先评估后补贴”。 (五)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我局将全力配合卫生部门,持续推动医养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居家养老补贴政策与入户医疗政策和医保政策衔接: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用于老年人入户医疗服务的服务费用(医保报销范围以外的)。二是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场地。三是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签约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开办社区小型联锁式的医养结合机构。五是努力探索多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非常感谢冯喜增代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代表全市老年人及我们多向相关部门呼吁,共同重视和关心我市的养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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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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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赵楠 |
联系电话:2341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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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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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社区养老纳入绩效考核。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推广智能养老服务。 (四)实施第三方评估。 (五)推广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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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