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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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养老助餐新模式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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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老年人就餐、送餐、配餐,是很多老年人的期盼,我们也一直把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 2011年以来,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服务的意见》(津财综联2011[69]发)和《关于大力加强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意见》(津民2012[42]发),在全市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出在全市建设社区食堂。对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在资金、用工、税收、准入等八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其中资金方面,根据规模不同,给予3-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目前,全市社区食堂、区级配餐中心达到392个,其中:配餐中心(含中央厨房)18个,达到每区(县)至少1个,社区食堂374个。中心城区实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地区实现助餐服务社区(村)覆盖率50%以上。但随着社会发展,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形式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如下: 一是老年人助餐服务主要困难并非在于助餐点位缺少,而在于送餐困难。2015年底,我市的助餐服务已经覆盖市内六区,其他区县至少覆盖50%以上。在2014年初,我市市内六区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许多企业改成用电动两轮车送餐,加之送餐用工成本更是逐年提高,对老年人助餐行业的打击较大,许多社区食堂因此暂停送餐服务。 二是老年人购买力和意愿较低。2016年,我局开展了老年人服务需求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市老年人平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老年人口数的85.5%。伙食费支出平均为728元,占消费总支出的42.75%。另外,在对各区县养老调研中统计,城市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8-10元/每餐,农村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5元左右/每餐,每月300元左右。且老年人对配餐的要求较高,按照这种价格和要求配餐企业是很难盈利的。 三是市场线上配餐服务发展迅速。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线上配餐、外卖服务发展极为迅速,许多老年人采用新的方式订餐,对传统老年配餐服务冲击较大。 代表的建议非常好,切实可行。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改变老年助餐服务思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助餐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照料中心的助餐作用。2014年开始,积极推进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实现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要求照料中心必须具备4个基本功能:配餐送餐、呼叫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便利店,依托照料中心为附近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缓解送餐难的问题,今年将增加120个照料中心参加试点。 二是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企业进社区,开展市场化助餐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开展助餐服务,截止目前共有40多家企业参与。 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选择条件较好的的养老机构为就近社区开展助餐、家政、护理等服务,目前共有21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延伸服务。 四是逐渐改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过去“补砖头”逐步向“补人头”过渡,将补贴由补企业改为补老人,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今年我市提高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将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200元、400元,提高到200元、400元、600元,并于4月1日实行。同时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试点工作,拟于2018年全市推开。 五是改进扶持方式。2017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每个奖励10万元的标准,拟给予30家服务较好的老年配餐中心(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照料中心、养老机构奖励扶持。 六是与财政局研究废止我市社区食堂补贴政策。 非常感谢刘军代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代表全市老年人及我们多向相关部门呼吁,共同重视和关心我市的养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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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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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复附议人:刘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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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赵楠 |
联系电话:2341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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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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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照料中心的助餐作用。二是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企业进社区,开展市场化助餐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开展助餐服务,截止目前共有40多家企业参与。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四是逐渐改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过去“补砖头”逐步向“补人头”过渡,将补贴给由补企业改为补老人,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五是改进扶持方式。六是与财政局研究废止我市社区食堂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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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