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与我市居民形成婚姻关系并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外省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差额享受低保待遇。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
邮政编码:300381网站标识码:1200000039
津ICP备19004142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