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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4-10-29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1.问: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 我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我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本市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

2.问:老年人助餐补贴发放方式是什么?

答:在老人家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人每餐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五次。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

3.问:如何找到附近的老人家食堂?

答:《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对老年助餐地图定期更新,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群、村(居)委会主动告知等形式触达更多老年人。

居民可咨询村(居)委、社区、街道,或到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的官网或公众号查看“助餐地图”;也可使用手机通过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互联网地图工具(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搜索“老人家食堂”,查找和了解周边老人家食堂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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