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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发布日期:2024-10-29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1.问:什么是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答: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2.问:哪些情形不享受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答:本市亡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丧葬补贴:

(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领取丧葬费或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三)特困供养人员;

(四)在本市死亡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的人员;

(五)在异地或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费、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3.问: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

4.问:到哪里申请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答: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5.问:申请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亡者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

4.本市殡仪馆火化票据(原件)。

备注: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及土葬区居民提供前三类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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