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
答: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包括哪些内容?
答:《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中所称的节地生态安葬是指在对逝者的安葬过程中,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包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海等形式。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包括三项内容,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和承办服务补贴。
3.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发放对象是谁?
答: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发放对象为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4.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承办服务补贴标准为2000元/具。
5.问: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1.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2.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3.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4.基本殡葬服务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均由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
5.逝者遗体火化后六十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6.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6.问:如何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当向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4.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开具的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
申请人未能提交齐全第四项材料的,不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7.问: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1.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2.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3.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4.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8.问:如何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申请人应当向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4.火化证明(火化票据)原件或原骨灰安放(葬)证复印件。
9.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如何发放?
答:殡葬服务单位完成节地生态安葬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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