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居住地乡...[查看更多]
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支出证明、刑满释放证明、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更多]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要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就近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查看更多]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就近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查看更多]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委托授权书、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查看更多]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对老年助餐地图定期更新,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群、村(居)委会主动告知等形式触达更多老年人。居民可咨询村(居)委、社区、...[查看更多]
1.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北辰区铁东北路5996号 17512241448(全天)2.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东丽区金钟街睦泽路16号 58910018(8:00-14:00)13163112923(全天)3.天津...[查看更多]
1.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2.白事顾问入户协助丧属开展丧事服务并妥善安置遗体;3.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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