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的(征求意见稿)
公告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解决居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天津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起止时间从2022年3月30日至4月8日,相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联 系 人: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 史伟,联系电话:23411003 邮箱:smzjsqc@tj.gov.cn)
草案正文
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居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我市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以社区(村)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重要依托,以满足社区(村)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主要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城乡居民、社会力量和相关市场主体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全国率先实现社区、村党组织书记100%通过法定程序当选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区域化党建扎实推进,社区“大党委”组建率达100%。创新推行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和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入列轮值”。全市5000余个单位党组织、18万余名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共建项目5500余个,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和群众微心愿25万余个。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的制度体系日趋健全。
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显著改善。着力推进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把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投入资金30.5亿元,实现了城市社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每个行政村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目标,取得历史性突破。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主城区等区域已经实现5G网络全覆盖。社区各项经费得到保障,每个社区每年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办公经费每年每户40元,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每年每户12元。
三是社区服务骨干队伍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区工作者“4+N”配备模式,每个社区1名党组织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副主任,另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社区工作者。全市社区工作者达到2.07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9.6 %。健全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落实薪酬待遇和“五险一金”。全市城乡社区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网格员4.8万名。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至3.68万人,其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1.08万人;全市注册志愿者267万人,占我市总人口的19.26%;全市注册登记类社会组织6915个。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社区服务新格局初步建立。
四是社区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发展,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更加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创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等服务事业,先后建成1257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1701家老人家食堂。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基本形成。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特别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安民应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平安社区创建再上新水平,社区抗疫能力不断提升。
五是社区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建立健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多元。巩固拓展“和平夜话”、“五常五送”、“1+N帮1”等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节假日轮班、错时上下班、为民代办、走楼入户等服务机制,社区为民服务效能明显增强。积极推进信息化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网上政务、电子商务惠及千家万户,社区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责任和担当更重。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服务的决策部署,为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区工作是具体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摸准居民群众各种需求,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国务院办公厅编制实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更好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减轻基层负担,高质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人口老龄化、城乡一体化和“双城”发展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要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着力打造“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要求“津城”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滨城”社区服务加快发展,实现“双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协调;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共同富裕,要求和带动城乡社区服务一体推进,着力补齐农村社区服务短板。
三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城乡社区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成功经验。同时也暴露出在重大疫情面前,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存在短板。“十四五”时期如何巩固发展成功经验,继续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仍然是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是天津经济战略性调整给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新挑战。“十四五”时期,天津仍然处于负重前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发展方式深度调整期。经济下行压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共服务投入,影响社区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同时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居民购买力,影响社区便民利民市场化服务快速发展。
面对“十四五”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环境,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抢抓机遇,知难而进,奋力开启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征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以健全党建引领制度体系为关键,以增进居民福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形成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推动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为民公共服务水平、安民应急服务能力、便民社会化服务实力,为顺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的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满足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方向,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建设,让各类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和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农村社区服务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制度衔接、机制联动、要素共享、互通互融。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全方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服务手段更加智能,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惠民公共服务更有保障,安民应急服务更有效能,便民社会化服务更加便捷,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专栏1 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1 | 城市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30平方米 | 30平方米以上 | 预期性 |
2 | 每个行政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300平方米 | 300平方米以上 | 预期性 |
3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 60%以上 | 预期值 |
4 | 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 10%以上 | 预期性 |
5 | 全市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6 |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应下尽下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7 |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17.2人 | 18人以上 | 预期性 |
8 | 500户以上的城市社区、300户以上的村拥有登记和备案型社区社会组织 | — | 12个以上(城市社区)和6个以上(行政村) | 预期性 |
9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80%以上 | 预期性 |
10 | 城市地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建设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1.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的制度体系建设,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引领社区服务的主体责任。落实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应下尽下。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党建工作,依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物业行业协会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进一步落实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中党员比例“双过半”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居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涉及社区物业服务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
2.推动多方参与。强化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规范街道(乡镇)面向社区(村)的服务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街道(乡镇)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城乡社区自我服务能力,将参与社区服务融入居(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鼓励居民群众服务社区、帮助邻里。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公益创投、慈善捐助、共驻共建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市场主体面向社区(村)开放服务场所、提供服务资源、兴办服务事业产业、开展连锁经营,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专栏2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 |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着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500户以上的城市社区拥有经常性参与社区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12个以上,300户以上的村6个以上;形成300个以上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 2.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在全市8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困难群体等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示范社区。 3.创新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逐步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全覆盖;依托具有专业特长的社区工作者,在3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发挥领办社区服务专业示范项目、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发展等积极作用。 4.有序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行动。探索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链接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于一体的“五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 |
3.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依规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4+N”配备标准继续做好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岗位配置工作,推动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继续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人员,做好符合条件的“一肩挑”按照有关程序选聘为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务骨干队伍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等教育培训,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在职考取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任职资格以及参加学历教育。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增强社区服务人才供给。
专栏3 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1.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落实“市级示范、区级重点、街镇兜底”的分级培训机制,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实现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全覆盖,并且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推动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室)。鼓励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任职资格或教育背景的中青年人才报考社区工作者。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技能纳入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到2025年,全市社区工作者中持有国家社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的人才占比达到50%以上。 3.社区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动员组织党员、团员、公职人员、高校学生以及具有专业技能的各类人才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并且进行注册登记,优化社区志愿者人才结构;加强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培训指导,增强社区志愿者的服务能力。 |
(二)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
1.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巩固发展“十三五”成果,确保既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标;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城市更新中的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农村社区和城市老旧社区服务设施短板;统筹利用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建设,打造亲情化、人性化服务环境。精简整合城乡社区办公空间,实现居民活动区域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的60%以上。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完善居民群众协商管理、轮值轮管、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有效做法。探索通过“以空间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农村社区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2.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社区5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5G网络通达比例达到95%以上。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街道(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应上尽上,政务代办服务社区(村)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社区(村)开放数据资源,发挥社区(村)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实现全市城镇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全覆盖。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开展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区建设,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社区团购平台扩大在津业务,发展无接触交易、网订店取(送)、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以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区服务供给。
(三)着力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1.增强惠民公共服务供给。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村)下沉,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救助、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能力,加快国家卫生区镇和市级卫生村创建进度,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市级卫生村比例达85%以上。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等文明殡葬宣传引导,追求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尤其是经济薄弱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强化安民应急服务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区(村)制定实施务实管用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深化社区警务,推进社区警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率达100%。常态化开展“万名民警进百万家”活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信访制度。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保持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社区(村)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有效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做好防洪防涝、抗震、用气、用电、用火等防灾减灾救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社区(村)应急服务能力,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推进农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基本全覆盖,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加强城乡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家庭暴力线索排查、发现、报告机制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完善疏导机制,发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社区服务项目。
3.提升便民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地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建设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提升城乡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自来水、广播电视等服务水平。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物流配送、快递、资源回收等便民服务项目,辐射千家万户。鼓励“品牌便利店+”商业模式助推社区服务,拓展线上团购、无店铺经营等新型销售模式,支持沿街商户布设24小时智能售卖机。全面解决菜市场缺位补建和老旧小区、新建社区买菜不便问题,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覆盖范围达95%以上。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四)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1.建立健全服务统筹机制。强化党建统领作用,以区为单位统筹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确保社区(村)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2.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一般以居(村)民小组或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社区网格,每个网格原则上覆盖300户左右。把社区内的党建和政法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打造专兼结合的网格员队伍。以减负增效为导向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完善网格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居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发挥“津治通”平台作用,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3.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对群众关切的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开放服务不少于每天8小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实现接诉即办。
4.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优化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目录和政策措施,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定向委托、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
5.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健全社区服务“好差评”激励措施,改进群众对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把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到所有社区(村),把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社区服务供给主体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绩效薪酬、购买服务挂钩。
6.改进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社区(村)全覆盖。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参加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制订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区要把规划主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统筹推进实施。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区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推进本规划的工作措施,按照任务分工向牵头部门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村)组织有资金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等项目。鼓励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慈善捐赠、民办公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三)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制定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和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社区(村)减负增效。推动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推动落实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政策规定。
(四)强化考核评估。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规划实施监测机制,依据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各区、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规划实施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规划落地落实。
(五)加强调研宣传。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发现总结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的典型事迹、创新经验、特色成果,组织学习推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
关于《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背景介绍
一、制定背景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我市和平区朝阳里社区时明确指出:社区工作是具体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摸准居民群众各种需求,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
二、内容框架
本规划正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具体揭示了“十四五”时期加快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发展基础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强调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着力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等等。第四部分为实施保障。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于2022年3月30日至4月8日在天津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