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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

《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及评估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起止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一、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好《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市司法局组织编制了《2025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根据计划安排,需对《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进行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二、内容框架   《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正文共二十九条,分别从办法制定依据、五保供养标准、相关部门职责、供养服务机构相关要求、供养对象条件、供养内容、供养资金、供养服务机...【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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