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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宝坻区持续强化“阳光村务”发展基础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农村治理创新实践

一、案例背景

一直以来,宝坻区致力于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区关于加强乡村治理能力、维护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工作部署基础上,在天津率先制定和实行区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打造“阳光村务”工程,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宝坻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的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制度规范化建设,逐步探索形成了“区级统筹、街镇联动、村社实践、多元参与、民主监督”的村务公开新格局,推动“阳光村务”发展走上更加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发展的轨道。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设计,夯实“阳光村务”发展体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宝坻区审时度势,针对村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深化完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公开标准和程序。从1996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关于农村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通知》确定了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为推进宝坻村务公开制度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研究制定《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民代表推选、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制度、完善群众监督的载体和组织等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标准,并先后四次进行修订,不断适应新时代民主发展需求;为了规范决策公开程序,增强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深入落实“六步决策法”的意见》,创新形成了具有宝坻特色的民主决策机制;经过“阳光村务”工程的探索实践,建立健全了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等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的基层组织,保障了村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工作保障。

(二)赋能民主实践,提升“阳光村务”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民主培训。宝坻区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作为基础性工作,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层级进行系统培训,针对街镇干部开展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服务群众需求相结合等内容为主题的干部民主履职培训,提升街镇干部的行政执行能力;针对村级组织“一肩挑”和班子成员开展以民主路径建设、“三资”问题处理等内容为主题的干部民主管理培训,提升广大村级干部的民主实践能力;针对村民利用远程教育、腾讯会议等平台开展民主参与培训,增强村民主动参与村级大小事务,主动监督、主动管理的民主意识。二是创新公开载体。全面推行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实现广大村民足不出户就能够通过网络和手机微信公众号了解村务公开内容,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自治的热情,增强了村级权力有效监督,目前区级平台关注人数近30万人,浏览量为150万余次。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宝坻区根据农村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和群众意愿,结合区域实际,细化以农村事务、财务管理、法规政策、民主决策和群众需求等为重点的公开内容,并持续修订完善,自最初起步推行的“八项公开”,至今已经规范建立5大项61子项的村务公开目录,实现村务服务质量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阳光村务”规范运行。为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宝坻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现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多向发力。一是高位推动。区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从事日常工作;区委组织部等12个成员单位分别包街镇督导该项工作,每个成员单位包两个街镇,负责指导、推动、检查所包街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各街镇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二是夯实责任。区委把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村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街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绩效与年终考核挂钩,把村干部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与年底报酬、评比先进挂钩。对执行制度不力、不按程序办事、独断专行,由此造成工作失误的村干部,依法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警告、撤职处分。三是强化监督。区里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到街镇、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街镇每季度集中对各村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村干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程序,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区相关部门成立12个检查组按季度进街入镇到村检查公开情况,重点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或有弄虚作假、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等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成效

宝坻区通过推进“阳光村务”工作,持续强化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化建设,在汇集民意基础上,让基层民主更阳光,让基层干部得民心,不仅融洽了干群关系,更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涉及村级公开事务的问题显著减少。2021年,村“两委”换届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面向3000余村民开展了百村调研活动,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满意率达到98%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村和谐稳定,顺利实现村级组织换届100%“一肩挑”,实现了高效能农村治理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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