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一、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统筹考虑天津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要,拟对本市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科学、合理确定调整方案。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30日

三、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天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邮编:300381

(二)电子邮箱:smzjshjzc@tj.gov.cn

(三)电话:022-23415057

四、背景介绍

根据国家、本市有关文件规定,本市的基本生活保障群体主要有三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现执行的标准为2020年《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规定,具体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1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符合发放救助金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3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30元。

近年来,通过深入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保障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同时,随着近年来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物价指数等有所增长,为充分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拟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我市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