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6月7日,党组巡察组对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和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部署新规定,坚持政治巡察方向,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任务,严格开展监督。7月9日、7月10日,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7月15日,巡察组分别向2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7月18日,分别召开反馈会议向2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出席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分管局领导和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驻局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殡葬处相关人员出席反馈会议。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缺乏针对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严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浅表化。二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落实局党组工作安排不到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创新竞进意识有欠缺;理解运用“二十二字”工作目标方法有偏差。三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重要法规制度不严格,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经常;内控制度机制不严格;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发挥党员作用不明显。四是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不全面,创新工作举措解决矛盾问题不主动;齐抓共管提升单位自建水平仍有差距。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漏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密制度落实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扎实;防范廉政风险有短板。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有欠缺,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重点岗位环节监管有漏洞;推动往来款清理结算和资产移交有待加强。七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梯队建设不完善。八是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重视;推动巡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九是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不突出,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差距;选定施工对象过程有监督盲区;合同执行监管不严格。十是对现阶段党支部面临主要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不力。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党支部负责人表示,党组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客观公正、契合实际,为后续整改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下一步,将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方案,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着力提升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在加强政治建设上有不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不实。二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及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够深入,宗旨意识有欠缺;暖心服务有差距;管理治理有短板;重点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扎实,为群众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不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整改不够彻底;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不及时。三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不够严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差距;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规范;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偏差。四是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不够有效,发展举措不够得力;“海之眠”服务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对外宣传不够有力。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资金资产监管有风险;合同管理不规范;安全工作有漏洞;履行管理责任有缺失;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不严谨。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教育责任有差距;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七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过硬,落实会议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不够科学合理;干部配备不够合理;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谨。八是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存有弱项,巡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不够扎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逐条对账销号。九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存有欠缺,日常监督还未完全覆盖;纪检职能还未完全介入;未完全做好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十是解决现阶段党支部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够有力,持续创新发展的能力不强。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党支部负责人表示,党组巡察组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党支部班子的工作,深刻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出真招、求实效。下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总站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