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青年家风研究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18:3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民执法罚〔2024〕120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青年家风研究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120000MJ0670812H |
处罚事由: |
该研究院未按要求参加市民政局开展的2023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存在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情形。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行政处罚类别: |
警告 |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
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民政局 |
救济途径: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