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青年家风研究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4120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青年家风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20000MJ0670812H

处罚事由:

该研究院未按要求参加市民政局开展的2023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存在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情形。

处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类别:

警告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处罚决定日期:

202464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