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天津市染料工业协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5:08
天津市染料工业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情形。本行政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将你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民执法罚告[2024]110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联系部门: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58397310
天津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