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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商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近期,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商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经查,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商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第四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天津市民政局给予该商会警告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天津市民政局将该商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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