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精神,经各区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民政局评审组评审及局党组会议审议,并报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拟将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作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李研等2人作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9月28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民政局评审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占红
联系方式:022-23414059、022-23414363(传真)
通讯地址:南开区苍穹道1号天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邮 编:300381
市民政局评审组
2022年9月20日
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1个)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2名)
李 研 河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杨晓峰 天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