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首届“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天津慈善奖”包括慈善行为楷模奖、优秀慈善项目奖、优秀慈善组织奖、爱心捐赠奖,表彰主体为天津市民政局,此奖目前为天津市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为做好“天津慈善奖”表彰相关工作,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慈善奖”奖杯样式(以下简称“奖杯样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天津慈善奖”奖杯样式。
二、征集方式和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有意愿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止。
四、奖杯样式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体现慈善元素。作品需主题鲜明,符合慈善主题,突出天津精神风貌、文化底蕴地域特征等特点。
(二)应征作品要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作品力求构思新颖,作品中包含“天津慈善奖”5个中文字样,落款为天津市民政局,还需设计表彰日期。
(三)应征作品要适用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奖杯样式整体要符合大众主流审美习惯和认知常识,要确保不超越运用当前常规性制作方式,能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制作,适合长期保存。
五、提交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每一位参与者均可提交多份不同设计的应征作品。
(二)设计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慈善奖”奖杯设计征集表;
2.“天津慈善奖”奖杯样式的实物模型(大小适宜,便于颁奖者、领奖者拿取);
3.文字说明材料,内容包括:奖杯样式尺寸大小、制作材料及其创意设计说明、制作费用;
4.电子版本设计图,图片应为矢量图、JPEG格式、彩色图案,需详细注明尺寸标准、各部位比例和标准色。
六、评审流程
(一)专家初评。天津市民政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个入围奖。
(二)网上公示。在“天津民政”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及部分媒体平台上推出3个入围奖集中展示并征求群众相关意见建议。
(三)最终审定。天津市民政局将专家初评和群众意见情况,提请天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1个最终采用奖杯样式并向社会公告。
七、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3个入围奖杯样式的设计者各奖励现金0.5万元,对最终采用的奖杯样式的设计者再奖励现金1万元。(奖励税费自理)
八、使用权限
(一)评选出的3个入围奖杯样式的版权归天津市民政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天津市民政局有权对入围奖杯样式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等。
(二)评选出的3个入围奖杯样式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天津市民政局所有。未经天津市民政局同意,设计者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奖杯样式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天津市民政局有权依法追回给予其的奖励金;构成侵权的,天津市民政局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天津市民政局有权对评选出的3个入围奖杯样式用于天津市民政局的其他奖项的奖杯样式,且不受时间限制。
九、其他事项
(一)奖杯样式设计者应提供承诺书,承诺该奖杯样式无版权纠纷。如存在版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设计者承担。
(二)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雷同,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
(三)评选出的3个入围奖杯样式的设计者应书面保证,入围作品版权归天津市民政局所有,未经天津市民政局同意,入围作品用于其他目的或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天津市民政局有权依法追回奖励金,并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的奖杯样式投稿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此后投稿的可以不予接收。
(四)本次征集活动由天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应征作品报名表和奖杯样式的模型请通过EMS邮寄到天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然、董玲;联系电话:13920228992、13920856785。
(五)奖杯样式电子版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mzjsgc@tj.gov.cn,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天津慈善奖’奖杯设计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天津慈善奖’奖杯设计征集”。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天津慈善奖”奖杯样式征集活动,踊跃投稿。
天津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