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局党组巡察工作安排,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30日,局党组巡察组对天津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儿童福利院、退休职工养老院和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政治巡察。2021年8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天津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党委:
天津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党委高度重视,按照领导带头向严处抓、强化措施向深处改的原则,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专题研究,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合力,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在解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局党组要求上有差距”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学习重视程度不高,聚焦主责主业学习不深入”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新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结合实际出台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寻亲工作相关制度等工作举措。二是针对“在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上主动谋划不够”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专题研究提出事业处“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引领,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将救助管理、养老育幼等业务融入上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局面。三是针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等形式4次研究分析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职业道德培训、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宣讲等正面引导,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在解决“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有短板”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组织重大项目单位专项负责人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规范性的通知》,依法依规执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工程预算和项目支出管控。二是针对“处纪委主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通过座谈调研、集中培训和现场督查等方式,提升处属纪检干部监督能力,更好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单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针对“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内控制度落实、干部日常履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隐瞒不报或缓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强化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在解决“聚焦加强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欠缺”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加强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学习,编发《事业处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应知应会》《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资料汇编》等学习手册,通过以会代训、以课代训方式,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提高能力素质,抓实党建工作。二是针对“管理使用干部上存在短板”问题,研究出台《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第三方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3个制度性文件,组织完成处机关4名副科长选拔和处属单位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单位班子和中层干部梯队建设更加合理;对近三年变动人员档案开展自查,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常态化规范管理。三是针对“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党费管理制度要求,组织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对党费使用提出专业性整改意见,做到账目清楚、条目清晰,并长期坚持凭证及账目规范整理。
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
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直面聚焦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台账,责任到岗,要求到人;相继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专班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支部会6次、中层领导专题部署会4次、全体职工推动会2次,压力传导,责任叠加,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确保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在解决“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儿福事业创新发展上存在弱项”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学习上级精神有差距”问题,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计划,加强交流研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组织全员学习交流;推进机构改革,完成科室变更和职能调整。二是针对“聚焦儿福服务保障用力不足”问题,引入17名卫生专技人员,深化医联体合作,医保床位由50张增至70张;在有效提高智力残疾康复救助项目服务的同时,申报获批孤独症康复项目执行资格,并与第三方合作启动了孤独症康复项目;开展党建共建“健康义诊进社区”活动;积极推动大龄儿童转置安置,帮助大龄儿童摘掉智残“帽子”,联系经贸学校、退休职工养老院对接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探索打通大龄养员职业培训、社会安置途径。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有欠缺”问题,落实《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制定《天津市儿童福利院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案》;对大龄儿童设立帮教思想辅导员;加强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查,制定落实培训和宣传相关制度。
二、在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堵塞风险漏洞上存在短板”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制度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制定《一般性文档资料销毁管理规定》《一般性文档资料销毁流程图》,修订《家庭寄养评估制度》《寄养科规范化管理制度》;梳理现有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及时调整人员信息。二是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院更换法务,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查;与华润超市签订购置协议;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三是针对“消防安全存在隐患”问题,在养员生活区设置避难间,严格落实消防巡查制度。四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修订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内审工作。五是针对“捐赠物资处置不正规”问题,梳理捐赠款项、完善支出计划,修订执行受捐款项、物资管理制度并加强督查检查。
三、在解决“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党支部增补2名支委,调整领导工作分工;完善党建责任清单;制定《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党员档案管理办法》。二是针对“支部抓党员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加强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加强学习培训,聘请专家开展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专题讲座。三是针对“组织建设缺乏严肃性”问题,重新履行支委选举程序。四是针对“人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完善干部职工离津请销假管理备案制度、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调离现岗,举一反三制定了离岗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党支部:
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党支部牢牢把握把政治整改是政治任务的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强化政治担当,直面聚焦问题,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专班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统筹推动,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局党组要求力度不够”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与养老事业结合不紧密”问题,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三聚焦”“三基”职责任务要求;持续开展长护险、医联体、安全整治工作三个主题活动;通过“学党史 忆院史 做新时代的民政人”主题活动在青年职工中树立榜样,把理论成果转化为为老服务的实际行动。二是针对“在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上有差距”问题,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开展护理服务、医疗服务、膳食服务、后勤保障、社工服务、洗衣服务等方面满意度调查,根据老人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科室重新梳理学习制度规范,严格考核管理,推动落实院长查房制度、伙委会制度、院长陪餐制度。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党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不定期深入一线,倾听老人及职工的意见建议;召开“岗位危机+质量控制=满意度”全体职工大讨论活动,增强科室凝聚力,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二、在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党支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修订支部书记和分管院长职责清单,对关键岗位、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谈心谈话,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严格”问题,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不定期排查风险点,帮助把关补漏,种好各自责任田。三是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不严格、不彻底”问题,梳理修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细则、召开支部委员(扩大)会工作要求和库房管理、风险防控、食品采购、合同管理等制度,严审各类程序,有效堵塞问题漏洞。
三、在解决“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不够”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进行了支委委员增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支委委员责任分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二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修订组织生活会规范,对会前准备、召开程序、整改落实等作出明确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增强党员归属感。三是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完善护照管理规定,在统一收缴、保管的基础上做到台账管理、严格审查,坚决防范违规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
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坚持大事大抓,突出政治整改,直面聚焦问题,强化政治担当,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任务责任,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专班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力组织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在解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落实职能任务要求有差距”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支部政治学习不扎实”问题,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及理论学习计划,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针对“落实执法改革进展缓慢”问题,主动对接相关职能处室,在局党组的支持下,协调变更了单位名称和机构职能,以市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相应划入殡葬、慈善、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福利彩票、行政区域界线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落实整改工作相关情况,让非党员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和工会代表参与监督。三是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明确“执法五个一”工作标准,制订规范行政案件处罚集体审议制度,确保公正执法;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开展普法上门、暖心普法工作,以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为依托,召开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职能协作会;实行执法人员分区负责制,深入区县指导工作;通过执法培训、印制明白纸、社管大讲堂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合北辰、武清民政开展属地殡葬联合检查;深入市内六区与属地民政对辖区重点区域、点位检查不文明祭扫行为;开展社会组织、控烟、福彩站点、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四是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制定完善学习计划;通过支委会对执法舆情风险进行研判,定期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
二、在解决“风险防控不到位,在执行政策、落实制度、务实作风上有短板”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财务人员法规政策学习,严格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财务规范化开展;加强复审,严格落实摘要录入环节的准确性。二是针对“政策掌握不严格”问题,加强人事和财务人员学习,精准掌握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理顺了财务管理权限。三是针对“维护群众权益不用心”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推进积案处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对接案件当事人,开展专项审计,避免执法舆情风险;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抓好普法宣传,总结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社会组织、各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讲解宣贯,强化依法依规办事意识。
三、在解决“组织建设不严不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加大对支部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纪律约束,知底线,明红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与执法干部沟通思想,勠力同心开展工作。二是针对“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学习计划,以主题党日活动为组织引领,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红色教育、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丰富党日活动内容和党员政治生活,提升支部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针对“推动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主动对接相关职能处室,积极协调党员组织关系归建,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