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要求,结合天津市社会组织的现实表现,特别是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作的突出贡献,经自荐、推荐并经民政部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已形成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入围名单。现将我市入围组织名单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主要事迹: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建摆在首位,指导业务高效开展。坚持不断优化和创新业务项目,扩大残疾人受益面,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每年公益支出约1500万元。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备受捐赠方信任,更被残疾人视为“娘家人”。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工作中,政治站位高、全局意识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带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累计支出款物合计1610万元。协助完成天津市承办的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大型活动、市场开发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2、天津市山东商会
主要事迹:天津市山东商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会建融合发展,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实际举措,开展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创新服务活动。在抗击新冠肺炎中,为天津市海河医院、总医院空港医院和其他定点医院及援鄂医疗队、援青指挥部等捐赠防疫物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自觉认购新疆扶贫产品,向承德市捐款36万元,用于支援承德市两个养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在投身乡村振兴中,捐款30万元认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结对甘肃庆阳市帮扶项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三年来,协会多次深入全市物管部门、街道社区,摸实情、解难题,形成万余字调研报告,制定自律公约,组织会员共同签约履约。新冠疫情暴发后,协会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日夜奋战在全市社区、机场、高速路口等要害部位;其间发放口罩10.8万个、消杀品28938件、方便食品275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231名下岗聋哑职工安排工作。在脱贫攻坚战役中,协会多次随团赴新疆、甘肃等20多个贫困地区考察,发动会员企业向贫困地区捐款201万元、购买扶贫产品10余万元。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主动请缨,向新疆贫困学校捐赠电脑200台。河南遭受水灾后,主动慰问捐款。协会先后荣获“5A”级社会组织、全国“四好商会”、全国行业“抗疫先进集体”和全国“119”先进集体等荣誉。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天津市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23513629、23513491(传真)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邮 编:300040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