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市民政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和在京津冀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我市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落实第一责任,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发挥市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我市重点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十三五”规划和年度打牢夯实基础基层工作之首,纳入局党组联合督察工作体系,一体推动、一体落实、一体监督。2019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和研究法治工作7次,中心组学习法治内容8次,党组书记、局长吴松林同志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批示工作8次,亲自部署和协调重要工作6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责任,以强有力的领导合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改革活力,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落实“承诺制”审批,市民政局共有5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撰写了“操作规程”,全部可以“网上办”;推动社会组织场景式审批和无人审批项目开展,“EMS”邮寄,提高网上办件量,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建立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市级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登记涉及的审计清算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银行函证的方式替代成立登记涉及的验资手续,切实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落实机构改革后续职权调整工作要求,完成市级权责清单调整和区级联调指导工作,市级民政部门划出职权2项、新增职权1项、减少职权2项、取消职权1项;调整区级民政部门权责清单示范文本,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两库一单”,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四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区民主协商,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社区协商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政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一个体系六个机制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行“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全市各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主导、社区工作站支撑,吸收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把社区规划制定、公益项目开展、物业管理、治安维护、环境整治等涉及居民共同利益的内容纳入社区民主协商范围,充分运用协商的方法倾听居民意见,维护居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各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市民政局等7个市级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要求,2019年10月底前所有村(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发挥志愿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民政部确定天津市和平区为“民政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工作联络点”为契机,总结摸索天津志愿服务的“和平模式”,以“社区是我家,温暖你我他”专项行动为抓手,搭建市区街三级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志愿者交流展示平台、资金支持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同力量,整合新闻媒体、爱心企业、公益人士等社会资源,立足社区、服务群众。

  五是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以市级10委局名义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我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动员部署会,组织培训班,全面推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

  六是持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筑基工程”,“送政策进门”、“进万家访民情问民需”,市、区、街、社区四级民政工作者2.9万余人,走进357万户,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养老服务政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困境儿童福利政策,送上“民政政策一目清”,实现对本市社区常住居民家庭民政政策法规宣传的“全覆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标准化,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及颁证服务,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力量、引进专业队伍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托8890便民专线,接收办理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养老工作等事项1030件。

  三、坚持立法先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先行原则,持续完善民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有新成果。涉及规范民政工作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4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

  二是立法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天津市社会救助条例》和修改《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2个项目,通过委托法学专家参与调研,取得丰硕成果。

  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依托局域内网实现合法性审查意见网上处理、网上留痕;市民政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三统一”管理;落实国务院和民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共4件;发挥政策法规数据库作用,加强对政策法规关联性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局党组高度重视决策问题,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决策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首关把严把好。一是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原则,议事决策内容、方法程序、执行和监督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

  二是线上线下把好程序关。严格执行局系统公文规范管理工作规定,从网上流转和线下办理两条线把好政策文件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政策解读和集体审议研究等环节。

  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持重大决策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诉求,今年以来,调整临时救助政策、养老助餐服务等方面的决策事项,提前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增进了解征得支持。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辅助决策作用。发挥专兼职法律顾问特别是局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决策和行政文件法律审核、信访复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和代表提案议案答复审查方面积极作为。2019年局专兼职法律顾问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77件,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代表提案议案答复60余件,对决策事项出具意见书10余份。

  五、坚持执法为民,持续规范执法活动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重点领域执法取得新突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殡葬领域执法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针对“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方面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6959次,2.6万人次参与执法活动,没收封建迷信殡葬物品万余公斤;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查处7个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执法检查事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福利彩票管理建立“两库一单”,启动“双随机”检查,和检查结果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审核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案卷45份;组织全系统160余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学习和专业法考试,完成市局系统45名执法人员新的执法证件办理和发放。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以视频形式对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培训,落实京津冀民政执法培训联动机制,参加3次北京市民政执法监察大队业务培训。

  六、坚持“两手抓”,持续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内、外监督两手抓,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本市两会建议提案220件,办结率100%,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情况询问,52件主办(含单独办理)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

  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对外发布和政策解读,通过“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等活动,主动倾听和办理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新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工作纳入新闻宣传,加强权威信息发布、民政政策解读和正面舆论引导;加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完善内部流转制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

  七、稳妥办理信访和案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审慎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一是稳妥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办理行政复议4件,民事诉讼3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为推动案结事了,相关部门加强案件研判和沟通,审慎处理每件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区级民政部门行政行为和基层单位履职行为。

  二是综合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自我纠错、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化解的及时化解3件。

  八、抓实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民政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法制学习,先后学习行政法规和党内法规6件;先后组织处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6次;组织了处级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对3名新任职处级干部开展任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系统259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全部考试合格;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组织参加保密法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活动。

  三是通过法治实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落实业务部门与法制部门共同办理案件、处理纠纷工作机制,通过案件研讨、案件办理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以实践促认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2019年,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民政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之年,民政法治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落实《实施纲要》和我市实施意见,着力从加快立法、规范执法、强化普法等方面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持续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