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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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的通知

  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市级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市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接管单位党组织,各区社会组织党委(总支),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工委《2019年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市社会组织党委《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委重点工作任务》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力,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方式,市社会组织党委继续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征集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起至2019年6月30日之前。

  二、征集范围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案例可围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创新,也可围绕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进行探索创新。

  例如:一次有辣味的组织生活会,一次别具特色的党课,一次内容或形式有新意的党日活动等等。

  三、案例特点

  1.创新性。创新案例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国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确定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难点、热点探索创新,创新案例具有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或制度创新的特点。

  2.真实性。创新案例必须源于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决杜绝虚假和抄袭现象。

  3.实效性。创新案例反映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举措,能坚持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得到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高度认同,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典型性。创新案例需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可复制,易于推广,注意挖掘普通党员真人真事,讲述党员身边故事,案例要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和学习借鉴作用。

  创新案例应采取记实叙事方式,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思想性强、层次分明、语言精练、文风质朴、效果突出,防止脱离社会组织实际搞党建,防止单纯罗列常规做法和数字,防止大谈空洞理论。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最高不超过2500字,同时配备反映案例主题活动的照片4-8张(2M以上,照片清晰,画面感强)。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各区要精心组织,动员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积极申报党建工作创新案例,扩大党建工作案例推广运用。社会组织党组织上报的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经各单位、各区严格把关后发送市社会组织党委指定邮箱。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30个以上的单位(区)报送党建工作创新案例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市社会组织党委领导和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直接发送指定邮箱。

  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将根据征集的党建工作创新案例总体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学者好中选优,确定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和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优秀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将推送本市及全国有关媒体予以宣传。

  联系人:邢政联系电话:23375132

  指定邮箱:tjshzzdj@126.com

  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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