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心工程已开展三个月,市民政局民心工程责任处室负责人就25年民政项目进展情况向群众汇报。
问题1:今年民心工程市民政局承担的养老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如何?
养老处:一是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水平,目前建成1个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预计12月份全部完成。按照今年养老服务工作安排,年初市局向各区收集2025年民心工程任务具体明细。2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部署2025年我市民心工程养老服务任务,印发《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明确进度和质量要求。二是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项目,总结2024年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者培训经验和不足,制定2025年培训方案。预计2025年11月底完成培训。三是打造示范型老人家食堂项目,发放调查表并多次与区民政局、助餐企业座谈,调研全市老人家食堂情况,为制定示范型老人家食堂标准做准备。
问题2:今年民心工程养老项目命名为“养老提升工程”,从“提升”一词可以看出,今年要着重突出优化。具体要从哪些方面提升?
养老处:今年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我国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可见养老工作之重,这也是今年我们开展养老工作的最高指南。我们将从3个方面来提升津牌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扩大老龄格局。加大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启动“十五五”老龄和养老规划,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也就是完成好今年的民心工程项目。(推动新建社区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幸福院)30个,新增示范型老人家食堂30个,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不少于1000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10个,新建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10个。)三是发展养老产业。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支持引导北京养老服务优质项目来津投资落地,鼓励我市优势养老服务企业向河北省延伸布局;举办重阳节养老服务博览会,推出更多老年康养消费项目和消费活动。
问题3:在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水平过程中,智慧化要怎么体现?
养老处:智慧化养老是养老服务领域的新质生产力,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提出打造智慧化养老综合体,正是一次有益尝试。我们制定了《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指导综合体标配视频监控设备、数据监测平台、场景展示大屏等设备,同时选配智能化设备供老人自愿选择并开展数据分析。智慧化综合体预设智慧安防、智慧监护、智慧照护、智慧评估、智慧健康管理等十个应用场景,实现了监管的全流程覆盖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通过高科技加持,让居家养老服务更聪明、更精准、更暖心。
问题4:今年要打造示范型老人家食堂30家。“示范性”和以往有哪些不同,要从哪些方面体现?
养老处:自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以来,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组织推动网点建设,经过五年,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稳步发展,清理了一些难点堵点、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涌现了一批典型案例。可以说,天津的老人家食堂是津牌养老的一块金字招牌,我们天津的老年助餐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现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从打基础进入了全面优化的新阶段,不仅要把老人家食堂办起来,更要办得好、办得活、办得久。今年,将争取福彩公益金用于老人家食堂升级改造,在全市打造30个示范型老人家食堂,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推进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示范型老人家食堂是在一级老人家食堂基础上,再次进行优化提升,目标是:明厨亮灶、指标可考、食材可溯、文化可融、营养可及、安全可查、服务可持续。相较于普通食堂,示范型老人家食堂餐品数量更多,服务功能更全,设施设备更智能,同时还要打造各自的文化特色,营造敬老孝老爱老氛围,成为老年助餐和社交的新场所。
问题5:今年民心工程市民政局承担的另外一项是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救助处:一是部署开展了服务类救助试点工作。下发《关于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的通知,指导各区利用社区公益金开展服务类救助试点,为低保等困难群众提供看护照料等服务保障。二是组织推进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规〔2025〕1号),进一步明确我市低保标准确定办法和确定程序。三是组织推进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研究起草《天津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社会救助工作涉及民心工程重点任务。
问题6:如何推动完善低保等待遇政策、落实救助制度等相关部署落地?
救助处:我们将从政策覆盖、动态监测、服务创新、精准管理等多个维度入手,协同推进相关部署落地。
一是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政策落实。制定出台《天津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天津市临时救助办法》。目前,《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正在起草过程中,预计今年适时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同时发挥区、街道(乡镇)联席会议和“一事一议”机制作用,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今年3月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我们还将适时调整低保标准,覆盖更多困难群体。
二是强化动态监测与主动发现机制。运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方式,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并纳入救助范围。加快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改造提升,整合社会救助预警、经办和部门数据交换功能,完善预警指标体系,提高“一件事”办理效能。持续推进与医保、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政策集成、资源统筹。进一步优化应急救助机制,落实“急难发生地救助”和“先行救助”,缩短救助响应时间。
三是优化救助服务流程与模式。简化申办流程,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事项“一城通办”。持续落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打破户籍地限制,实行居住地申请办理。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直通车”二维码进社区活动,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指尖办”。畅通社会救助求助渠道建设,强化市、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班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应、受助及时。在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方面,去年11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助医、助餐等专业化照护服务,丰富社会救助内容,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元救助需求,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四是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持续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定期比对救助对象信息,防止出现“错保”“漏保”现象。去年11月已发布《天津市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核查流程。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巩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成果,集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应保未保、漏保和低保金不按时发放等专项整治。
问题7:今年将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纳入民心工程,做出系列部署。请问市民政局将重点从哪几个方面入手,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救助处:一是统一谋划部署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困难群众作为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重点保障群体,及时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全市20项民心工程重点任务,全市“一盘子”谋划部署,组织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和调动部门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为困难群众筑起一道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是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动态修订完善低保、特困等政策措施,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加强对象动态管理。先后实施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和成年无业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政策单独纳入低保等政策,进一步强化低保在民生兜底保障中的“托底”作用。
三是推进审批事项改革。印发《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推进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打破户籍地限制,实行居住地申请办理,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事项“一城通办”。
四是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联合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市社会救助基金会部署开展以“情满津门”为主题的慰问活动,及时发现困难,主动提供帮助,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725万元。全市4个区联合3家医疗机构建立困难群众就医绿色通道,已实现101名困难群众看病就诊“先诊疗、后付费”。
五是强化综合整治。指导各区街道(乡镇)开展互查,对新审批及349名近亲属备案救助对象100%开展复核审查,对临时救助等开展专项整治。聚焦社会救助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