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培训会议”。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负责同志,各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办负责同志、各涉农区符合集中照护条件的养老机构负责同志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公司负责同志等近300人参会。会议采取网上视频会的形式召开。
会上,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就《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津民规〔2024〕1号)作详细解读,重点强调了救助对象、救助额度、工作流程、机构管理、资金分配、绩效考核等核心内容及环节。
会议要求,各区民政局务必切实保障《通知》的规范执行、精准落地,力争到今年6月底前,我市(市内六区除外)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均能获得机构集中照护服务。下一年度,视2023年已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或将救助范围扩展到全市16个区所有街道、乡镇。
会议邀请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专家,针对“金民工程”系统中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相关功能及具体操作方法,向各区基层工作人员和机构作了线上演示和详细讲解。
2023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后,市民政局紧锣密鼓地牵头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方案,旨在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津民规〔2024〕1号)已于4月29日印发实施。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对各区持续指导和监督,推动此项惠民措施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