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这些发展变化,改变了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离婚率呈逐年递增趋势,已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笔者结合北辰区最近五年的离婚案例来分析离婚的特点及原因,提出防止和减少离婚纠纷的措施,希望对促进家庭和谐,重塑家庭文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北辰区离婚登记现状
近年来,北辰区离婚人数逐年上升,2012年达到1361对,平均每天有近4个家庭解体。从今年3月1日国五条出台到4月30日,全区共办理协议离婚345对,比去年同期增加177对,增幅100%以上,在婚姻登记大厅排队等候办理离婚手续的现象屡见不鲜。离婚登记表现以下特点:女性提出离婚诉求的数量逐年增加;离婚案例中的年轻人较多,平均婚龄越来越短,“闪婚闪离”现象严重;再婚者离婚率较高。离婚率的逐年上升,也给个人精神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1、法律制度变革,离婚成本降低。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登记的规定有两项重要变革,即:办理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信,离婚登记办理时限改为审查合格即时办理,简化了离婚程序,离婚变得简便易行;而在房屋购买,占地补偿的优惠政策上,又以家庭为单位,很多人为了减少首付,多分房屋拆迁费选择离婚。
而在爱情浪漫的法国,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分居3年以上;就算在美国,各州对离婚也都有分居6个月到5年的规定;在日本,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相比之下,我国的离婚异常自由、成本也异常低。
2、社会环境变迁,婚姻不稳定因素凸显。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人们眼界日趋开阔,对原来的配偶选择开始反省,部分人放弃现在的婚姻重新选择新的机会。主要表现为:在工作压力下的长期分居,让夫妻变成了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在经济社会中的利益分配不均,也导致了夫妻矛盾;信息时代的今天,网络社区中日渐兴起的“网络婚姻”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
3、婚姻观念转变,离婚宽容度增加。在择偶观念上,物化或钱化的条件成为左右婚恋天平的砝码;其次,不少年轻人迷恋“感觉”婚姻,用一时的激情替换持久的感情,草率成婚。在家庭伦理观念上,人们对自身在家庭中的位置和心理感觉予以更多的关注,愈发不情愿地委曲求全或牺牲自己去保持家庭的稳定和完整。同时,随着社会对性看法的逐步放开,未婚同居、未婚先孕、仓促草率结婚增多。“婚外情”也成为婚姻的最大“杀手”。
4、不良恶习泛滥,导致婚姻契约终止。据调查,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因素。部分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较深,认为丈夫打老婆、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这让饱受家暴之苦的妇女,只能是以离婚求解脱。不良恶习导致离婚的也不在少数。主要表现为一方赌博、吸毒或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尽家庭义务,乃至违法犯罪被判入狱,导致婚姻彻底崩溃。
三、构建和谐美满婚姻的建议
1、健全协议离婚的法律法规。缩小离婚登记的适用范围,增设离婚时间上的限制,实行离婚登记预约受理。在离婚程序中加入一个感情冷静期或缓冲期。对离婚当事人要有调解、审批的时间等待。对冷静过期后仍坚持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才可批准离婚登记,减少或避免“冲动型、草率型”离婚。
2、加强婚姻道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婚姻家庭道德内容的宣传,使家庭责任感深入人心。举办婚姻家庭辅导班,为有意愿、有需求的家庭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婚姻质量。把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教育纳入全民素质纲要的教育范畴,使全社会形成对婚姻家庭正确的道德评判标准和价值尺度。
3、强化调解与帮扶力度。拓展婚姻家庭领域公共服务,引入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开展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民政部门成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婚姻家庭危机干预与辅导、婚姻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村居一级设立婚姻家庭指导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行为对社会、对家庭当事人特别是离异家庭孩子的负面影响,减少或避免离婚后遗症。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让离婚当事人能够较快地组建更为理想家庭。
4、坚持婚姻契约下的公平、平等、诚信原则。婚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契约,如同合同法规定的那样,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自然而然地适用于婚姻法。婚姻的第一步是和谁结婚,择偶时应坚持平等自愿原则,理性选择三观一致、善良、优秀的人作为伴侣。婚姻一旦成立,就应坚持诚信原则,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因婚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互相包容、交流沟通、互相支持、共同成长,创造出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