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12年年末登记结婚3490对、离婚登记1365对、办理补结婚证380对、办理补离婚证13对、办理补结婚证明210人次、办理补离婚证明76人次、办理未婚证明700人次、办理未再婚证明556人次、办理收养登记17人、接待来访1429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187次。目前婚姻科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编2人、事业编1人、招聘1人。四名婚姻登记员均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市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婚姻登记员举止得体,用语文明,微笑服务。统一使用普通话,熟知婚姻法律知识、业务政策文件,熟练使用计算机等设备。
婚姻登记机关内没有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保健等经营服务机构场所。登记环境比较简朴、整洁、温馨舒适,有登记标识。候登座椅16座,填表座椅8座;结婚登记为开敞式办公,当事人和登记员正对平坐。每个结婚登记窗口相对独立。离婚登记有独立办公室。办公楼内设有男女卫生间,有明显指示牌,并对当事人开放。
几年来,婚姻部门在区纪检委的帮助指导下,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打造文明窗口,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列》、《收养法》、《收养登记办法》。工作上坚持原则,认真审核、严把婚姻、收养登记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杜绝行政诉讼案的发生,做到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
二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基础建设;主要是做好三个规范:工作程序规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去做;工作环境规范,做到办公场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工作人员形象规范,做到举止文明、真诚相待、态度和蔼、服务于民。落实好两项制度:节假日预约制度:凡是当事人在正常上班时不能请假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可以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的时间为其办理婚姻登记;延时服务制度:工作人员根据每天的实际情况提前上班或延时下班,目的是缩短当事人领证的等候时间。如:2012年12月12日和2013年1月4日都是好日子,出现领结婚证扎堆现象,工作人员早上6点到岗,晚上8点结束,保证当事人结婚登记。
三是做好离婚登记的服务工作,为了使当事人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及格式更加规范,继续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为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协助当事人拟定离婚协议或整理离婚协议内容,使其离婚协议书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使当事人自己所制定的协议内容认同性进一步增强。主要是为了克服当事人,自己制定的离婚协议书内容笼统、条款不严谨、财产分割的归属权含糊不清等弊病;其目的是杜绝了虚假协议和减少当事人离婚以后发生纠纷。实际工作中坚持“微笑型”离婚的快办。因双方当事人气氛和谐、表达真实的意愿无任何遮掩;“干预型”离婚的缓办。
“干预型”离婚,因呈现多元混杂的状况,双方亲属也参与其中,从主观上看是明辨是非,客观上形成操纵,使当事人双方受到严重干扰,无法表达各自真实意愿;“虚张型”离婚的争取不办。“虚张型”离婚,因源自当事人的固执己见和寸步不让,摆出的架势纯属形式上的虚张声势,对此采取“退烧”的方法实行冷处理。
四是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及电话咨询,耐心解答婚姻、收养登记等相关问题,直至当事人对所要咨询的内容弄清楚和弄明白为止。
五是做好婚姻收养档案管理及移交工作,在婚姻、收养档案装订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在登记工作中做到随时登记就随装订,做到各类档案装订不错、不漏、不遗失,整齐规范,使各类档案符合并达到档案局的接收标准,保证每年移交档案合格率为100%;查阅婚姻档案时,严格按查阅档案规定的制度办理。
婚姻登记部门直接为群众服务,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我们将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目前正在设计1000平米的婚姻中心,争取早日建成。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省时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