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民政局实施以下8条举措,力推全市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
鼓励社会组织不断拓展服务空间,深挖就业需求,力争每年新增社会组织工作人员1000人,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资源对接平台
支持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独特优势,主动挖掘岗位信息,创新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模式。通过提供优质精准服务,搭建社会组织就业信息平台和招聘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天津市社会组织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就业供需渠道。
举办社会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推动社会组织开展就业资源对接工作,组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招聘会,广泛挖掘更多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路径。
用好社会组织就业扶持政策
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帮助社会组织用足用好扩岗补助、见习补贴等各项稳岗减负扩就业支持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社会组织,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项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宣传
充分依托天津社会组织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加大宣传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好经验、好做法。鼓励社会组织及时总结和宣传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做法,营造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良好氛围。
打造社会组织就业孵化平台
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孵化培育服务优势,重点孵化培育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在社会组织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初创期培育孵化服务。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发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及评优评先指挥棒作用
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对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将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相应指标中获得高分值;在推荐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中,作为社会组织发挥“四个作用”加分项列入。
加强各层级、各部门的对接联系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与社会组织要加强协同联动,积极统筹多方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