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天津聚焦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重点领域,印发《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的通知》,通过"严准入、 严管理、严整改"三维发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程序,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强化层级管理约束,明确分支(代表)机构设立违规情形。
二是强化自律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命名体系,重点核查名称中是否含禁用字词、是否规范冠名、是否存在歧义表述。明确分支(代表)机构会员、财务、印章等多方面要求,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及社会监督。
三是深入自查整改,规范运行发展。要求各社会团体对已设立的所有分支(代表)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违规设立、管理混乱、无活动、违规收取费用等情形的,要及时终止并向社会公告。我局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多部门协作管理的治理模式,聚焦社会组织规范化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夯实社会组织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