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类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学术社团”)是社会组织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致信祝贺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这是对广大学术社团工作者的巨大鞭策与鼓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支持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习近平:2018年2月26日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原文为: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对学术社团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3日,民政部发布《学术类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5月1日起实施。《指南》在国家层面有效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对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术社团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学术社团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海研会”)成立于2011年,是顺应两岸关系发展需要,由大陆从事涉台法律问题研究和两岸法学交流的学者,以及实务部门从事涉台法治工作的专家共同发起成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学术类社会团体。《指南》发布后,海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要求严格与《指南》规定对标对表,找到差距、补齐短板,通过驰而不息加强自身建设,擦亮海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底色。
通过学习,海研会理事会员一致表示,《指南》政治站位高,紧扣学术社团目标定位,切实落实党中央文件提出的“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要求;指导性强,从能力建设、活动开展、防范化解风险、评价改进4个方面对日常工作予以指引,既是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领域重要标准,也成为学术社团今后参与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指南;针对性强,立足学术社团法律属性和业务活动特点,聚焦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及在学术领域开展业务活动的两方面,明确责任要求;操作性强,通过开具“能力建设清单”加强规范,精准提高学术社团法人治理、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可持续发展、社会互动与合作等能力。大家一致认为,《指南》的出台通过明确行业标准引导学术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开启了学术社团蓬勃发展的新篇章,必将进一步引领学术社团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一、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规范内部治理
能力建设是学术社团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指南》对学术社团的5大方面能力建设划定了23项二级指标和46项三级指标细则,对各项内容均作出细化指引。
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体现引领性。包括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将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章程,推动党组织发挥作用,以及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有助于提高学术社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对发展建设能力的要求体现稳定性。包括基于设立的初心和价值理念,明晰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坚定非营利属性,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等,有助于学术社团明确方向,锚定目标,激发动力,塑造学术社团文化,保持社团工作连续性、一致性,实现资源高效配置。
对品牌管理能力的要求体现创新性。包括制定质量和品牌建设计划,打造和培育品牌活动项目,建立多元化品牌传播渠道、媒介组合和传播模式,建立品牌识别系统,做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助于学术社团顺应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创新手段,建立提升学术领域品牌影响力,巩固强化学术话语权。
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体现前瞻性。《指南》提出转型发展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和公信力建设能力等3项要求。其中,制订支持学术社团转型及长远发展规划,建立多元化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有助于学术社团增强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增强自身创新发展能力,更好实现转型发展。加强创新意识,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有助于多种方式推动学术创新。多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进行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夯实学术社团公正性、权威性基础。
二、以业务活动开展为抓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组织绩效
开展业务活动是学术社团的重要工作职责。《指南》就学术团体经常开展的学术活动、建议咨询活动、科普公益活动、人才队伍建设活动、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作出细化指引。
抓好学术活动这一学术社团核心业务。在学术研究、学术会议、学术传播、学术书刊和学术自律5个方面,通过开展专业调查和学术研究,承担学术研究课题任务,举办形式多样、互动充分的学术会议,建立学术成果宣传推广制度,发布学术书刊,规范会员学术行为等,繁荣专业领域研究与交流,倡导良好学风。
抓好建议咨询,发挥学术社团凝聚人才、汇集智力、沟通各方的优势。通过积极为政府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出专业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专业评价、咨询、标准制定、培训服务等,强化学术社团智库作用,贡献专业力量。
抓好科普公益,体现学术社团非营利性、公共性、专业性特点。通过以多种形式普及本学科领域的科学知识,推出大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产品,以专业解读为社会公众解疑释惑,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发出专业声音。
抓好人才建设,找准学术社团“人才库”“蓄水池”定位。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育活动,开展面向本专业人才、成果或技术的水平评价、比赛竞赛、认证认可以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动建立基于同行评价的学术评价体系等,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学术社团以及专业领域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抓好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夯实学术社团交流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或承办国际会议、出国(境)考察学习、接待国(境)外来访交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以及发起或参加本专业有关国际或区域组织并在其中履职担责,承担国际或区域组织秘书处工作,向国际组织推荐专家或工作人员,或发展港澳台及外籍会员等,保持与国际接轨,在国际交流中发挥更大作用,扩大国际影响力。
三、以防范化解风险为底线,提升防控能力维护安全稳定
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是学术社团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指南》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总结提炼近年来推进社会组织重大风险防范的经验,要求学术社团定期梳理业务活动中的风险点,开展风险分析和影响评估,对已识别风险制定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对策方案,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责任人员、处置程序,发生风险或突发事件时及时妥善处理,尽可能控制并减少损失。《指南》还重点提示,学术社团应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学习,防范违法违规风险;加强印章、证书管理,防范失管失控风险。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守红线底线,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才能稳定发展。
四、以评价改进为导向,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积极主动开展内外部评价,并以此实施改进和创新,是学术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指南》要求建立内部评价机制,对规范管理、民主办会、内部监督、人事、财务、重大活动、业务发展、作用发挥、社会影响等开展评价;建立外部评价机制,对非营利性、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社会影响、规范化建设进行评价;据此发现改进和创新的机会,策划、实施改进和创新活动。通过评价改进加强内部建设,提高组织管理和绩效水平,提升整体实力。
《指南》的出台是推进学术社团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加强自身建设也一直是海研会工作的重要支点,并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海研会多次收到有关部门的表扬信,相关工作制度被选编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制度建设成果汇编》,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海研会始终把稳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密不可分。下一步,海研会将以《指南》为指引,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学术社团依法自治相统一,切实强化自我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实践,提升发展能力,更好发挥对台法律智库作用和全国性涉台法学研究交流平台作用,努力为全国学术社团发展提供海研会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