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领导机关,各市属社会组织: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有关规定,为更好服务我市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民政局对纳入全市评比表彰项目目录的8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天津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2.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3.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4.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5.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
6.天津市统计学会
7.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
8.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
二、评估内容
市属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机构
天津市民政局组织成立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评估标准的制定。
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接受天津市民政局委托,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相关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四、时间安排
请以上参评单位依据《评估办法》相关要求,并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2024年 4月26日前填写《天津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报送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根据相应评估指标,2024年5月8日前将真实、详尽的评估材料报送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五、评估材料
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党建领导机关评价调查表)、评估材料目录和材料装订要求,请登录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天津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社会组织评估栏目中下载。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社会组织类型下载相应评估指标,并对照指标准备评估材料。
六、激励政策
(一)民政部《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办理条件规定:“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二)获得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参加2024年度报告时,可简化年报手续,并免于进行年报审计(基金会除外)。
(三)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资格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并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四)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五)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获得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表彰资格。
(六)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资格。
七、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内部治理、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领导机关要将评估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登记管理机关和评估机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以上社会组织要按照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按期报送评估材料。
附件:天津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董玲 传真电话:23378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