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天津市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收入有何种税收减免呢?
答复:根据津政发〔2020〕13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