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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收入有何种税收减免呢?”--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财务问题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31 17:43

问题:天津市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收入有何种税收减免呢?

答复:根据津政发〔2020〕13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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