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20年12月我机构邀请一位摄影师为社区自组织讲授一堂摄影课,同月,该摄影师为我机构拍摄了一组宣传片,请问两笔劳务费用应该分开还是合并报税呢?
答复:因两次劳务属于不同性质、不同项目,应分别代扣代缴、分别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申报系统上, 选择“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填报,同一人在当月可以同时填制多张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