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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在机构实习期间的报酬核算问题”--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财务问题
2025-07-18 09:47

问题:本月新招入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我机构实习,请问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报税还是按照工资薪金报税?

答复: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实习生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并允许其在预扣预缴时减除5000元。具体报税流程为:

1.人员添加时需在“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中选择“实习学生”;

2.需在“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中申报该实习生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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