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信息
政策法规
公示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 首页 > 主题活动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采用会计制度的问题”--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财务问题
2024-10-28 11:21

问题: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采用哪种会计制度?

答复:财会【2020】9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组织网
廉韵津沽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电话:022-23355183
邮编:300040
邮箱:smzjshzzfwc@tj.gov.cn
网站标识码:1200000039
津ICP备19004142号-1
主办单位:天津市民政局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80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