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机构有员工不想单位买社保,并且愿意签署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请问单位可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吗?该声明是否有效?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单位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