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微社会组织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