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砥砺前行、担当作为,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社会组织。现就天津市组织参加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此次评比对象为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优先推荐评估等级为5A的社会组织。
(二)表彰名额。根据民政部通知要求,分配到天津市表彰名额为3个,含在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申报时间。请有意向参评的各级社会组织于5月5日前将《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 通过邮箱方式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处,并注明社会组织联系人信息(含姓名、职务、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四)报送要求。
1.各级社会组织报送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盖章,暂不需要征求纪检监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意见。市民政局汇总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并按照要求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5月20日前报送至民政部。
2.申报参评的各级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在申报过程中,务必确保所填写的每一项内容都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任何虚假信息一旦被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处 杜娟
联系电话:022-23513633
电子邮箱:smzjshzzfw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附件: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性社会组织).doc
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