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民政局对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2023年度检查,现分批次对2023年度检查拟定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天津市民政局反馈。
电话: 23350968、23513590、23513595、23355193
传真: 23513595
电子邮箱:smzjshzzjgc@tj.gov.cn
附件: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名单(第四批)
天津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名单(第四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年检结论 |
1 |
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 |
合格 |
2 |
天津市北洋书画交流服务中心 |
基本合格 |
3 |
天津市华夏使者艺术团 |
合格 |
4 |
天津愿景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
合格 |
5 |
天津市津秦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合格 |
6 |
天津市天津拍卖服务中心 |
不合格 |
7 |
天津市北洋智能医学工程创新研究中心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