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12家基金会2023年度检查结论。
请相关基金会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和平区烟台道78号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308室)加盖年检印章。
序号 |
基金会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
年度检查结论 |
1 |
天津市振兴京剧基金会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合格 |
2 |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市教育委员会 |
合格 |
3 |
天津方放秘书学与公文写作学研究基金会 |
市社会科学界
联合会 |
基本合格 |
4 |
天津市静海一滴水慈善基金会 |
市民政局 |
基本合格 |
5 |
天津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
市体育局 |
合格 |
6 |
天津市振兴文化艺术基金会 |
直接登记 |
基本合格 |
7 |
天津市华夏未来文化艺术基金会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合格 |
8 |
天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基本合格 |
9 |
天津市青少年科学基金会 |
市科学技术协会 |
基本合格 |
10 |
天津市自然科学团体活动基金会 |
市科学技术协会 |
基本合格 |
11 |
天津市张君秋艺术基金会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合格 |
12 |
天津市东莱慈善基金会 |
直接登记 |
未按规定参检 |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