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强化社会组织行为自律,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结合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对《天津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该制度指引印发你们,请各社会团体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的指导下参照落实。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的通知》(津民发〔2013〕83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pdf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