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8号)和《天津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民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北辰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简称:孵化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区民政局拟采购专业社会组织承接北辰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技术支持项目,有关事宜如下:
一、服务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运作、委托运行”的服务提供机制,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督导、培训、评估等形式为区属社会组织提供知识、理念、技术、经验、方法等方面的支持和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增能”与“增量”。帮助枢纽型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组织绩效。为入孵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服务周期及预算
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预算为20万元。
三、服务对象
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等。
四、服务内容
1.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组织为村居群众提供公益服务。接受区民政局领导与监管,完成交办任务,与街镇、村居等密切合作,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一核多圈、多委合一”工作体系,建立项目化思维,运用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参加社区公益项目。对街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方法、程序、档案、财务等内容督导,提升项目实施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挖掘具有区属特色的品牌项目案例,参与市级优秀项目交流。
3.接受市、区民政局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承担北辰区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指导中心工作,结合《天津市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对街镇社工站定期进行督导、培训、评估等,巩固、发展街镇社工站建设。
4.指导有关街镇开展“五社联动”示范项目,建立街镇社区基金。指导社工站参与街镇构建“一核多圈、多委合一”工作体系,链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健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
5.为各街镇分管领导、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工作者、驻站社工、公益项目负责人、社区社会组织优秀骨干以及入驻社会组织提供能力提升培训,总计培训不少于4期。协助做好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及基层社会治理等与专业社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
6.经常性深入街镇、村居调研,深入了解入驻入孵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座谈、走访、问卷、沙龙等形式挖掘入驻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特色或亮点工作,全年至少提炼形成调研报告1篇以及社区治理案例3-5篇。
五、申报要求
1.机构资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等。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承接过社会工作相关服务,具备相关技术支持经验的组织优先。
2.财务要求: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人员配置:配备专业社工,社工应为与申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需向孵化中心派驻2-3名,其中至少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具有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天津接受注册登记服务和继续教育)。申报主体注重培养专业化人才,以咨询答疑、现场指导、专业化服务等形式按计划组织社工开展工作。
4.申报主体不得分包、拆包、转包进行投标。
六、申报时间
撰写北辰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技术支持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预算,并于2023年12月7日17:00前将申报书、预算表电子版和资质佐证材料(证照副本、缴税凭证、近两年年检合格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eichenshetuan@126.com。
联系人: 姜淑精
联系方式:18526693238
北辰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