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商业银行承接天津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的报名公告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04 18:47

全市商业银行: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天津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天津市分行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经审计的最新总行财务会计报告数据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财务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具有专用资金的资金监管经验,有较好的服务能力,能够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

6.具有或正在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能在1个月内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7.网点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域,具备较强的税收贡献能力,且已有10家以上养老机构开办基本账户。

三、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7时前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天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uozhensheng@tj.gov.cn),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联系方式:23416023(时间9:00至17:00期间)。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确定可以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通过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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